各培养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四川大学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各培养单位审核推荐、学校表彰奖励评审委员会评议审核,确定以下同学为四川大学2023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学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0月31日—11月4日)。
请各培养单位及同学认真核对信息,若需更正信息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研究生院3-217研究生工作部。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向研究生工作部反映,联系电话:85407322,邮箱:ygb_scu@163.com。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