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所):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报效祖国、乐于奉献,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及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
一、评选条件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标准,评选条件如下: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4、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级各类学术活动。
5、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本学年至少参加两次公益活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7、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重要成绩或荣誉、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8、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应该担任过校、院两级研究生团委(团总支)、研究生会、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各类学生社团、院推校聘的研究生党员学长等研究生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在基本学制年限内的二、三年级研究生(上一学习阶段未获得毕业证的直博生可参评)。各单位应适当考虑博士生、硕士生参评比例。
2、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为2022年12月底前毕业的研究生。各单位应适当考虑博士生、硕士生参评比例。对校评优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将报学校撤销其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称号。
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在就读期间获得过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必须在就读期间曾经获得过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学制为两年或两年半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学院须提交情况说明)。
各单位评选指标数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评优工作:
1、公布评选信息
学院须通过多种方式将评选信息向本单位研究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让学生人人知晓。
2、学院评选
遵循学生申请——所在班级、专业民主评议推荐(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可在所在基层学生组织中民主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小组审查及择优评选——学院公示三天等基本程序,开展评选工作,确定学院获奖学生人选。
3、研工部在评议审核、全校公示三天后,最终确定表彰名单报学校审批。
四、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21年9月22日18: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2、报送材料:
(1)《四川大学优秀研究生评审表》(附件2)、《四川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表》(附件3)、《四川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附件4)、《四川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评审表》(附件5),报送纸质版;
(2)《四川大学优秀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6)、《四川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7)、《四川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8)、《四川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9),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3. 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3-217,联系电话:85407322,各类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压缩后,以“XX学院研究生评优材料”为文件名,电子版发ygb_scu@163.com。
备注:学生提交的论文、成绩单等附加申请材料由学院审核,不用提交至研工部。
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