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扶贫办精准扶贫的要求,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安心学习、温暖过冬,学校将开展暖冬助学金发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1、应在本年度经认定的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研究生中评选,评选指标数为本单位本年度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总人数的5%;
2、对于本年度未获得其他资助的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孤儿、烈士子女、残疾等特殊困难研究生同学应优先考虑。
三、助学金标准:1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评优工作:
1、公布评选信息
学院须将助学金评选信息向本单位研究生公布,确保宣传和动员工作到位,让学生人人知晓。
2、各单位评选
按照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的基本程序进行,确保真正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学生获得资助。各单位对初评名单进行两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审核提交研工部。
3、研工部审核通过后,进行全校公示,最终确定获得暖冬助学金研究生名单。
五、申请工作相关安排及规范管理
1、为进一步加快资助信息化建设,尽快将助学金发放给学生,此次暖冬助学金申请审批工作全部在学工一体化平台进行;
2、请各单位分别于2020年1月5日下午4点前在学工一体化系统内完成除学生处审核之外的其他全部流程(包括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提交等)。学院审核结束后请务必要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提交。
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唐棣 联系电话:85407322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