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专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所、系):
为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体现我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现开展2020-2021学年专项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经过2020—2021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助学金标准: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800元/人
三、推荐名额:各培养单位基本按照以下比例进行推荐,具体名额由研工部通知到各学院(中心、所、系):
一等助学金按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人数5.5%的比例进行推荐;
二等助学金按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人数11.0%的比例进行推荐;
三等助学金按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人数13.0%的比例进行推荐。
四、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后在适当范围内以恰当方式进行公示。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在2020年12月14日下午5:00前,提交《四川大学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3-217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tangdi@scu.edu.cn。
联系人:唐棣 联系电话:85407322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