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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专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12月10日   访问量:[]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专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所、系):

为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体现我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现开展2020-2021学年专项助学金评选发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经过2020—2021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助学金标准: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800元/人

三、推荐名额:各培养单位基本按照以下比例进行推荐,具体名额由研工部通知到各学院(中心、所、系):

一等助学金按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人数5.5%的比例进行推荐;

二等助学金按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人数11.0%的比例进行推荐;

三等助学金按本单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人数13.0%的比例进行推荐。

四、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后在适当范围内以恰当方式进行公示。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在2020年12月14日下午5:00前,提交《四川大学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3-217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tangdi@scu.edu.cn

联系人:唐棣 联系电话:85407322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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