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所、系):
为把党和国家对困难学生的关怀落实落细,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现开展2021学年研究生“星火•启明”励志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经过2021—2022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 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艰苦奋斗,道德品质优良;
4. 热爱学习,勤奋进取,积极追求发展进步。
三、 助学金标准:1000元/人。
四、评选名额:请各培养单位按照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人数的23%进行推荐,具体名额由研工部通知到各学院(中心、所、系)。
五、工作原则: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后在适当范围内以恰当方式进行公示。
六、 报送时间及方式:
1.本次助学金申请及评审通过学工一体化平台进行,(学生可以进入系统内登录“学生奖优助补”板块后进行申请,提交成功后将变成:等待辅导员审核状态)
2.请各单位在2021年12月6日下午5:00前完成学工一体安化平台内的审核及提交流程(包括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提交等)。温馨提示:学院全部审核结束后请务必要在学工一体化平台内进行提交。
联系人:唐棣 联系电话:85463986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