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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9-2020学年“四川大学-TCI创新奖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研工部   来源:研工部    日期:2020年12月17日   访问量:[]

相关学院(中心、所)研究生工作组: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和创新能力,梯希爱(上海)化成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特向四川大学捐赠基金,设立“四川大学-TCI创新奖学金”,以鼓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

我校将最终评选出4位获奖人,现将我校评选推荐2019-2020学年“TCI创新奖学金”候选人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四川大学化学学院、药学院、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全日制(非在职)优秀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参评。

二、被推荐的优秀研究生的条件

参评学生必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体育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定,本学年内未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处分;

(三)学习成绩优秀,无考试不及格科目;

(四)具有较强的科技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五)学术理论水平较高,取得一定的学术创新成果,具体参考条件如下:

1.在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

2.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或学术论文被国内外著名索引检索收录;

3.科研课题或创新项目取得突出成绩;

4.取得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5.科学制作、发明成果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文学、艺术创造成果获得重要奖励或取得突出成绩;

7.其他学术创新成果或突出成绩。

三、奖励名额及标准

根据TCI捐赠协议,指定捐赠对象和名额具体如下:

化学学院:研究生2人,5000元/人;

药学院:研究生1人,5000元/人;(应设奖单位要求,药物化学专业优先)

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1人,5000元/人。(应设奖单位要求,化学药物学相关专业优先)

四、被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应具备以下纸质材料  

1、TCI奖学金申请表。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个人信息与曾受过的奖励与事迹。

2、在读期间成绩单。成绩单需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公章。

3、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创新创业或交流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4、导师和学院推荐意见。由导师和研究生辅导员在申请表上单独撰写推荐意见,并盖学院公章。

请各学院(中心、所)认真评选推荐“TCI创新奖学金” 候选人,各单位按照具体名额推荐全日制优秀研究生为候选人。请将有关文字材料于12月28日(周一)17:00前由学院(中心、所)统一上交至研究生工作部,联系电话:85463986。

研究生工作部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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