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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门户    日期:2018年03月26日   访问量:[]
  • 各位同学:

    为了方便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和《关于做好2017届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函》(成教资[2018]02号)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由申请人所在学校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2018届应届毕业生,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且参加自学考试“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合适(含国考合格)的学生。非应届毕业生申请不予受理。

    二、网上报名

    申请学生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27日(7:30—23:30)。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国考合格的学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其他申请人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网上报名后,还须登陆“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在网站首页右上角“教师资格登记”处进行二次登记,打印《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并按要求剪切、粘贴条形码。

    三、审核提交材料

    1、网报成功后,下载并单面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特别提醒:申请表务必粘贴照片,所学专业须按国家标准专业名称填写;

    2、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学生所在学院出具并加盖党办鲜章)(一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成绩单(一份),本科生在自助打印终端机上自主打印“中文成绩单”,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大楼自助打印终端机上打印成绩单;

    5、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参加国考合格学生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未参加国考学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份),因指定医院体验结果出具需要时间,请提早安排体验;

    8、二寸证件照两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照片背面写上名字;

    9、填写《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应届本科生到本学院教务办公室领取表格填写,应届研究生到研究生院3-217室递交材料时现场填写并提供一张近期二寸免冠彩照。

    四、材料装订要求

    1、将“思想品德鉴定表”装订在其中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最后;

    2、将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普通话证书复印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或“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体检表按此顺序装订在一起。

    五、缴费方式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规定,非师范专业且未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请人员每人缴纳190元的笔试、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由我校财务处代收。缴费网址为:http://sf.scu.edu.cn/payment/,缴费时间为2018年4月15日—4月27日,错过缴费时间,概不接受材料审核。

    特别提醒:用户名的注册规则为:本科生:B+学号,例“B2012141019999”;研究生:Y+学号,例“Y2012211018888”。注册时必须填写联系电话。

    六、材料审核

    确认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5月2日至—3日将审核材料分别报送以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报送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本科生: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219室),联系人:郭老师,邓老师;联系电话:85406265;85407456。

    研究生: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3-217室),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85405772。

    附件:

    四川大学应届毕业生网上缴纳教师资格认定笔试、试讲考试费操作说明

    四川大学教务处

    四川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四川大学应届毕业生网上缴纳教师资格认定笔试、试讲考试费操作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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